星期三, 7月 26, 2006

酒癮戒治 擬擴大收治對象

【2006/07/26 民生報】

【記者張雅雯/報導】

近年來家暴、兒虐案件激增,不少加害人都伴隨著酒癮問題,三杯黃湯下肚後不幸鑄下大錯,然而,現行法令強制接受戒治的對象,只針對遭法院裁定必須接受治療的家暴加害人,衛生署正與內政部研議「酒癮戒治處遇試辦方案」,戒治範圍擴及兒虐者與高風險家庭照顧者,下半年將擇縣市試辦。

去年引起關注的邱小妹人球案,起因就是邱父酒後把女兒毆打致命,根據內政部統計,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保護個案,從民國93年的8000多人一路攀升,今年至今已有12000人,這些施虐者有13%有酗酒或藥物濫用的問題,推估需要透過戒治的人數約有1600名。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薛瑞元表示,現行法令中,只針對違反家暴防治法的加害人,經法院裁定才會強制進行戒癮,包括4至6次的門診治療及15次的心理輔導,整個療程約15000元,由政府補助醫療機構,每年約300人參加,完成率約七成。

然而,對照酒精作怪造成的社會案件,這樣的強制戒癮以及補助方式絕對不夠,因此衛生署與內政部擬推動「酒癮戒治試辦方案」,透過勸導方式,讓有酒癮問題的兒虐者與高風險家庭照顧者參與戒治。

衛生署目前正積極爭取預算,薛瑞元預估下半年將選定幾個兒少保護個案數高的縣市,如台北縣、桃園縣、花蓮縣、高雄縣及屏東縣,優先試辦。

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陳喬琪表示,菸、酒、藥物濫用都會影響大腦的作用,其中酒是唯一可以廣告促銷、卻沒有罰責的上癮物,更糟的是,有些當事人根本沒有病識感,不認為自己有酒癮或是需要戒治,醫療機構需要有專門的小組來輔導他們,才能發揮效果。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