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23 民生報】
【張雅雯】
據統計,台灣地區每年約有12萬多人往生,而在衛生署統計室的中部辦公室內,就有8個工作人員負責國人死因註碼,他們平均每人每天至少得完成50份登錄資料,一旦需要文件往返,查證更加費時,是每天對「死亡」最斤斤計較的人。
按理說,登錄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然而,由於每個醫師對死因的認定或詮釋方式,未必符合統計上的規定,最常見的就是只寫心臟衰竭這類死亡機轉,需要透過電話聯繫、發函,與開立的醫師討論病歷來確定死因;此外,以肺結核等傳染病為例,統計室也會跟疾病管制局索取通報資料來核對,曾有一名死者死因欄寫著「小兒麻痺死亡」,檢核時被質疑,進一步追查才發現,原來這名死者的確是小兒麻痺患者,但是跟致死無關,由於醫師錯誤的填寫,讓疾管局虛驚一場。
衛生署統計室專門委員陳麗華表示,檢核的目的,就是希望清楚歸類死因,然而,依然有部分死因無法被確認,必須歸到死因註碼上「診斷欠明及不明病因」這項,但是比例都不到一成,不影響統計的精確度。
陳麗華指出,不明病因死亡中,有不少屬於年長老衰者,然而目前官方依舊使用第九版的死因分類標準,因此沒有特別獨立出「老衰」這個項目,不過最新版的分類標準已經納入,目前衛生署也在試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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