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10 民生報】
【記者詹建富/報導】
許多人一聽到要做胃鏡,往往退避三舍,但中央健保局回溯性調查各醫療院所胃鏡執行率,竟發現南部某醫院為一名病患在一年內做了44次胃鏡檢查,可能創下單一個案密集照胃鏡的「台灣紀錄」。健保局表示,該局除已進行瞭解外,對於胃鏡執行率偏高的院所也要立意抽審,以免浪費醫療資源。
健保局指出,由於抗幽門桿菌的「三合一療法」對於治療胃潰瘍成效頗大,使得近年來各醫院進行胃鏡檢查的人數和健保申報件數,出現逐年下降的趨勢;但不可諱言的是,部分醫院在為患者進行胃鏡檢查,仍有浮濫的現象,例如在民國93年該局就發現有一名病患在一年內照了28次胃鏡。
但前述「紀錄」在隔年就被破了,健保高雄分局針對該局轄下醫療院所申報胃鏡件數,發現在民國94年有一名個案照胃鏡高達44次,平均每八天就照一次。另外,還有一人做12次胃鏡檢查。總計一年做十次胃鏡檢查者有八人,而每年胃鏡受檢超過三次者約占總人數的2%。
據瞭解,這名一年照44次胃鏡的病人,是一名誤食腐蝕性化學物品致食道狹窄的患者,該患者在進行內視鏡食道擴張術後,還合併進行胃鏡檢查,但也有單純申報胃鏡的個案,至於是否醫院有浮報,健保局則要求醫院說明,必要時則予以追扣申報費用。
台大醫院胸腔外科醫師李章銘指出,如果因誤食酸、鹼致食道受傷、狹窄,通常是以內視鏡施行食道擴張術或置入食道球予以擴張,但一般而言,前述內科療法若在治療三、四次後仍未見效,最好轉介外科開刀,大多可獲得不錯的改善。他說,除非病人害怕開刀,才一直接受內視鏡食道擴張術,但一名病患連續接受44次胃鏡,「確實有些離譜」。
健保局表示,該局為控管胃鏡檢查不致過於浮濫,已與醫界協商訂定胃鏡檢查執行率及重複率指標,若發現各醫院每月對同一病患執行兩次以上胃鏡檢查,將進行深入瞭解其檢查的必要性,並對每月執行胃鏡檢查成長率偏高的醫院加強審查。至於是否再進一步訂定不支付指標,該局擬再與醫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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