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31 民生報】
【編譯錢基蓮/美聯社華盛頓電】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29日建議,禁止市售含「對苯二酚(hydroquinone)」的非處方美白除斑產品,因為這個成分可能致癌,不應沒有處方就出售。
FDA說,估計美國有65家業者銷售約130種不同美白退斑及其他含對苯二酚的產品。專家表示,美國多數病人對美白興趣不大,但對消除難看的疤痕和老人斑卻很感興趣。約三分之二在美國銷售的美白產品不需要處方,其中所含的對苯二酚濃度是2%,而需處方的產品對苯二酚多達4%。
老鼠研究顯示多苯二酚可能致癌,且與褐黃症的發生有關。自1975年以來,醫學文獻多次記載,南非、英國和美國黑人使用這類藥品後罹患褐黃症的病例。
FDA說,黃褐症的特徵是皮膚變黑變厚,同時有小圓頂狀的凸起和淺灰褐色斑點。許多研究發現,即使短期使用這類霜膏,也會出現這些症狀。因此,南非1983年起便限制對苯二酚用於美白產品的濃度在2%以下,以免發生黃褐症。
FDA說,這類藥品會產生什麼危險並不清楚,但只應在醫療監看下使用。未來美白退斑產品,都必須持處方才能購買。新規定何時生效尚未定。
我衛署暫不跟進
【記者張雅雯/報導】美國藥物食品檢驗局(FDA)提出草案,建議將含對苯二酚Hydroquinone成分的漂白劑,一律改列為處方藥,衛生署表示,目前國內依Hydroquinone濃度的高低,有的列為處方藥、有的是指示用藥,由於FDA這項草案尚未定案,將待其正式公告,才會考慮跟進。
衛生署藥政處副處長劉麗玲表示,Hydro-quinone可減輕黑斑、雀斑或其他色素沉澱,但這種漂白劑可能造成局部紅斑、刺痛、過敏性皮膚炎的副作用,屬於藥用,化妝品不能直接添加。
國內目前依其濃度不同,分級管理,比如含4%Hydroquinone的「優膚淨」軟膏,須由醫師處方使用;含1%Hydroquinone的「聖卡堤亞除斑凝膠」,則屬指示用藥。
此外,國內要求含Hydroquinone成分的藥品須加註警語,除對藥品成分過敏者不得使用外,有局部皮膚過敏的危險者,第一次使用應從小量開始,觀察24小時有無不良反應,若出現水泡、皮膚搔癢、紅腫,應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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