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0月 23, 2006

寶寶眼睛角膜灼傷父母血清救回視力

【2006-10-19/民生報/A11版/醫藥最前線】

記者薛桂文/報導


化學藥劑灼傷眼睛,除應立即大量沖水,還可利用自己或親人的血清,修復受傷的角膜細胞;最近一名嬰兒就藉此成功治療了眼疾,避免差點失明的命運。
台東一名11個月大的男嬰日前與哥哥在家中玩耍,不慎被通水管的化學藥劑灼傷頭、臉,眼睛也遭波及,轉送花蓮慈濟醫院時,已延誤近兩小時,幸而其眼球只灼傷三分之一,且可讓角膜再生的輪部細胞並未受嚴重破壞,若搶救得宜還有希望。

醫師隨即大量沖水,將寶寶眼內殘留的鹼性藥劑清除後,再使用類固醇藥物消炎,並取其父母的血液,製成血清,每天點用,小病人第四天就能睜開眼睛東張西望,如今已一個半月,除了右眼角膜下側留下一小疤,視力幾乎不受影響。

慈濟眼科醫師許明木表示,眼睛若遭化學藥劑灼傷,一般都使用類固醇、抗生素,避免發炎、感染,但這些藥物並無助角膜細胞復原;而他不久前赴日考察發現,日本的角膜移植病患,術後常點自己的血清,加速復原,所以便如法炮製。

許明木說,血清中含有許多養分、抗發炎物質,本就是修補細胞的最佳營養劑,早年醫界也會利用,但隨藥物發達,逐漸被取代;其實,這名小病患本可用自己的血清,但寶寶抽血不易,後來才改用父母的血清,只要二、三十西西血液就夠用了。

他提醒,眼睛遭化學藥劑灼傷,可分酸、鹼兩類,若是酸性藥劑,遇蛋白質會凝結,使藥劑無法滲入深層,把表面沖淨即可;而鹼性藥劑會不斷侵蝕蛋白質組織,所以,沖水時不能只顧表面,腐蝕的部分也得清乾淨,以試紙測試已酸鹼中和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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