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0月 13, 2006

疾管局:公權力無介入空間

【民生報/記者張雅雯/報導】
2006.10.12 03:57 am


「台灣關愛之家」與再興社區居民的官司判決出爐,因為不符合「社區不得有收容中心」的公約而敗訴,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若判決不是針對愛滋的議題,公權力恐沒有介入空間;對此,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生氣直呼:「政府機關簡直擺爛!」
法官在判決書中認定,居住在「關愛之家」的愛滋患者,如病況嚴重,理應到醫院接受治療;既然有工作能力,何來收容必要?林宜慧認為,目前台灣的確需要這類中途之家或收容中心,但應該落實「中途」之名,讓剛出院、身體虛弱卻又無家可歸者,有適當的休養環境,恢復後能夠獨立工作,她坦言「關愛之家」內部管理的確有問題,然而,均不見相關單位以積極的態度來解決。

「試問這些中途之家到底有無主管機關?內政部還是衛生署不應該再互相踢皮球。」林宜慧表示,「關愛之家」自從曝光之後,患者居住權問題已經紛爭多時,然而政府不跳出來建立制度,等出事情再處理的態度,她質疑在這樣仍充滿對愛滋歧視、恐懼的社會中,「如何說服民眾去接納?」

林宜慧強調:「政府不能把球丟給民間團體!」她表示,若「關愛之家」關門了,這些人流落何方?政府機關不能充耳不聞,提升的做法就是要出來承擔,不論透過公辦民營還是何種方式,讓這樣的收容機構能夠經營下去;此外,她也建議法令應該與時並進,對法定傳染病患者的諸多限制,應該透過修法去檢討。疾管局則承諾,會主動與「關愛之家」聯繫,偕同地方政府提供必要的協助。

【2006/10/12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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