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0月 23, 2006

處方箋格式不一 潛藏用藥危機

【民生報/記者楊清雄/報導】
2006.10.19 04:15 am



醫改會指出,基層診所開立的處方箋格式不一,與藥局的藥品資訊不能相通,非但不便於民眾購藥,還可能危及用藥安全。
記者楊清雄/攝影
本月起,衛生署要求基層診所必須主動交付處方箋,讓患者持箋到藥局購藥,希望透過處方透明化,促進民眾用藥安全;不過,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卻發現,基層診所的處方箋百百種,有的傷病名沒填、格式太小以致於無法辨識,還有的自創藥物編號、字跡潦草,恐怕會讓藥師有看、沒有懂,「那要怎麼調劑?」

醫改會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半個多月來,接獲民眾的陳情發現,坊間診所的處方箋格式不一,有單據太小,裡頭的印刷字體全部擠在一起、難以辨識;還有處方箋沒有註明傷病名,教藥師如何核對藥物的正確性?

此外,還有處方箋自創藥物編號,與健保藥品代碼不合,同樣也讓藥師傷腦筋;更有醫師不用電腦打字開立處方箋,依舊使用傳統手寫的方式,字跡潦草者,也會讓藥師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有看沒有懂。

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表示,根據調查,醫學中心的異常處方,每天至少有11~14件,其中,六成三是處方錯誤,三成七是輸入錯誤;她說,連醫學中心都會出錯,人力不足的基層診所,自然也會有風險。

張苙雲指出,為了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衛生署才會要求診所交付處方箋,讓民眾拿去給健保藥局的藥師核對,用意良善、值得肯定;但診所的處方箋沒有統一格式,無意間形成另一項用藥危機。

醫改會執行長劉梅君表示,基層診所與健保藥局的藥品資訊並不流通,民眾持處方箋到藥局時,藥局可能調配不出醫師開的藥,這樣也有可能造成民眾對此政策的反彈。

此外,即使醫師未註明不得替換,劉梅君擔心,部分藥局可能會以各種理由換藥,同時推銷不必要的保健食品,因而升高民眾對藥師專業的質疑。

對此,醫改會希望衛生署在一個月內規範處方箋必要的標示項目,除病人、醫師、診所資料,還要有傷病名或主要症候、健保藥品代碼、藥品名稱、成分名、用法、給藥天數、總數量、特別指示等12項內容。

另外,衛生署與藥師公會必須讓基層診所與健保藥局的藥品資訊流通,讓藥局調配得出診所開的藥;醫改會並呼籲,藥師公會應要求藥師會員自律,不任意更換藥品,亦不強行推銷非必要的產品。

【2006/10/19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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