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8月 31, 2006

醫師廠商關係 衛署定守則

【2006/08/28 聯合晚報】

【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月前有藥廠招待生殖醫學界12位名醫到日月潭涵碧樓開會,享受高檔住宿及大餐!台大醫院醫師趙建銘也疑似向藥廠索取回扣!近來醫界頻傳類似影響醫師聲譽的案例,衛生署今天公布國內第一份「醫師與廠商間關係」守則,明訂醫師不得收受藥廠餽贈現金及禮券,希望醫師可以自律。

衛生署醫事處今天公布了「醫師及廠商間關係」守則,明文規定了醫師參加藥廠主辦或贊助的醫學會議,應該遵守的注意事項。

守則重點包括,醫師接受贊助,以本人的註冊費、旅費及膳食費用為限。接受餽贈時,不可收受金錢或等同於現金的禮券或有價證券,至於禮物則需符合當地慣例且非昂貴的物品。

另外,醫師所參加會議必須以提升醫療品質、促進病人權益及專業資訊等交流為主要目的,而學術討論時間應達總時間三分至二以上。也就是不能假研討之名,行遊覽美食招待之實。事實上,在名醫被爆接受藥廠招待住涵碧樓吃大餐後,包括台大等醫院都已明令醫師不應接受類似招待。

再者,會議主辦單位應公開贊助廠商名稱、主辦單位、演講者、主持人與贊助廠商之間的關係;醫師發表資料時,不可受贊助廠商的影響。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吳南河則是呼籲,國內全體醫師都應建立正確認知,與廠商互動時,應該遵守規範,在言論及行為上有所分際,不要讓民眾對醫師或醫師有不好的觀感。

吳南河強調,如果醫師違反「醫師及廠商間關係」守則,將依醫師法第25條第5款認屬其他業務不正當行為,移付懲戒,情節重大者最重將可吊銷醫師執照。

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協會秘書長程馨表示,該單位早在2003 年就制訂了「藥品行銷規範」,明文規定了醫師參加學術活動時所得的上限金額3500元,至於禮物則在1000元以內。

程馨透露,趙建銘疑似收取回扣以及台大醫院副院長等人至涵碧樓參加研討會等事,該會都已深入瞭解,如果發現其中違反規定,藥廠也將受到懲處,必須繳交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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