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1月 22, 2006

追查偽藥》華濟若有疏失 將受罰

追查偽藥》華濟若有疏失 將受罰
【民生報/記者張雅雯龐凱駿/報導】
2006.11.21 03:45 am


假降血壓藥「脈優」竟然流入醫療院所,衛生署長侯勝茂昨在立法院備詢時指出,嘉義縣華濟醫院早在本月2日就知情卻沒有馬上通報,他已下令全國醫療院所同步清查此用藥來源,同時也提供患者換藥服務,預計三天內會完成偽藥回收及相關人員懲處。

侯勝茂強調,這次事件中,醫院早在月初就知情,卻沒有馬上向衛生局通報,是醫院的不對;衛署醫事處處長薛瑞元表示,若調查證實是醫院管理有疏失,地方衛生局可依醫療法第108條處以罰鍰或是停止部分業務。

至於民眾若因吃到偽藥而受害,侯勝茂表示,因為是從醫院開出的藥,民眾可以向華濟醫院索賠。不過,華濟醫院在各方責難之餘,院方則認為本身也是受害者,昨也委請律師提出訴狀,控告供應偽藥的張姓藥商,嘉義地署檢表示將併案偵辦。

面對市面上的偽藥問題,衛生署藥政處長廖繼洲表示,法務部及內政部的聯合稽查小組抓到不合法藥商,就會列入黑名單中,這家涉及販賣假偽藥的藥商、還向藥劑生租牌,除了得關門,負責人還可能面臨刑期。

醫療院所也出現偽藥,民眾紛紛不解:「進藥後都沒把關嗎?」對此,廖繼洲表示,目前除了大醫院,多數醫院其實進藥後都沒有再檢驗的能力,因此採購藥品時一定要確認藥品來源、品質,以確保用藥安全,不能光圖多一些折扣。

國內「藥事法」規定,只要公司有聘請藥師、登記領得許可執照,就能賣藥,然而這次出問題的也是合法藥商,同以「受害者」自居;廖繼洲坦言,國內藥商幾乎沒有自行檢驗真偽的能力,目前也只有日本規定所有經銷商必須有檢驗器材,若要跟進也牽涉到修法,過去曾與業者協商,但結果並不順利,顯然推動頗有難度。

另外,衛生署要求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IRPMA)整理藥廠授權的經銷商名單,希望讓醫院採購時有所依據,對於類似「脈優」這類還在專利期間的藥品,呼籲藥廠如發現醫院突然停止採購行為,應立即通報衛生署轉請地方衛生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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