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的藥可以吃嗎? 社區藥局受理回收
【民生報/記者林進修/報導】
2006.11.16 04:09 am
藝人陳子強昨天出席95年病人安全周成果展,並擔任活動代言人。
記者林承樺/攝影
「阿嬤,這些藥都過期了,不可以再吃啦!」全國373家社區藥局推動藥物回收作業後,不少小孩子紛紛將阿公阿嬤平日「儲存」的過期藥物翻出來,再大包小包送到社區藥局回收,琳瑯滿目的各式藥物,令人大開眼界。
由衛生署推動的「95年度病人安全周」,以「病人安全,我參與」為活動核心,再搭配「用藥紀錄」及「家庭用藥總檢查」兩大活動,已於日前順利落幕。為強化民眾用藥安全認知,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月1日起,再推出藥物回收作業,預計截至明年4月底止,回收5000公斤的藥物。
藥師公會全聯會常務理事林振順表示,任何藥物都有安全期限,但不少民眾都有「逛醫院」的習慣,甲家醫院看完,又到乙家醫院就診,結果拿回一大堆同類型的藥物,吃又吃不完,結果就愈積愈多,最後都變成過期藥物。
另有一種情形就是,上了年紀的阿公阿嬤,誤信地下電台主持人的吹噓,花大把錢購買來路不明的藥物,也有的到廟埕參加廠商所辦的活動,然後在主持人拍胸脯保證的不斷鼓吹下,買了一大堆「神奇」藥物。
林振順不久前就碰到一名國中男生,抱了一大包藥物到他的藥局要求回收,一問之下,才知道他的阿嬤向俗稱「遊牧藥商」的業者購買,只因對方一再誇稱,吃了他們的藥物,「晚上一覺到天亮」、「腰痠背痛不再來」,而且還買5送1,聽得阿嬤開心極了,當場掏錢購買。
林振順說,這些來路不明的藥物幾乎沒有標示成分及劑量,更別說衛生署合格字號及仿單,若長期服用,難保不會損害健康。
衛生署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委員會主任委員、台大醫院院長林芳郁表示,民眾應有「藥即是毒」的認知,千萬不要有「有病治病,沒病強身」的用藥觀念。如果有用藥方面的疑慮,不妨請教社區藥局或醫療院所藥局的專業藥師,確保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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