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周以下早產兒 英專家建議不救!
【民生報/編譯朱錦華/譯自法新倫敦電】
2006.11.17 03:35 am
倫敦一家著名的醫學機構最近發表醫療準則報告指出,在孕期22周以前出生的早產兒,不應依照以往一貫的作法,盡力延續他們生命。這項消息勢必引起醫學倫理方面的激烈爭論。
以研究醫療衛生問題著名的「紐菲爾德生物倫理委員會」,是個獨立機構,15日發表報告指出,除非孩子的父母要求,而醫師也同意,否則提早在22至23周出生的嬰兒,不應接受加護照料。
該委員會充說:22周或更早出生的早產兒,最後「極少」能夠存活;23周出生的早產兒,活著離開醫院的機率,估計只有百分之一。
委員會主席、也是報告製作人布蕾瑟挺身為上述準則辯護。她說:「如果嬰兒不大可能有起色,免不了最後夭折的話,我們不認為讓孩子持續治療、承受壓力和痛苦,是一件正確的事。」
這個擁有相當影響力的委員會,經常檢視因醫學進步而帶來的倫理問題。而他們的準則都是交由醫學、哲學和倫理學的教授群來訂定。
上述有關放棄早產兒的醫療準則,業已引起英國醫界的激烈辯論。
「英國醫學協會」的「醫學道德委員會」主席凱蘭德土便表達了他們對上述準則的關切。他說:「我們相信死板板的、書面上的準則無法幫助早產兒或他們的父母。每一個案例都應視其情況,個別考量。所以我們無法同意嚴苛的、一成不變的醫療準則。」
英國「保護未出生嬰兒協會」的秘書長涂利則認為,他擔心上述準則會變成鼓勵大家替早產兒或殘障兒進行安樂死的藉口。
不過,也有宗教界人士同意,在某些情況下,放棄對早產兒的治療,可能反而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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