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30 民生報】
【記者張雅雯/報導】
衛生署屢遭質疑坐視醫療機構人力不足,連新制醫院評鑑都拿掉人力規範,如何保障品質?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薛瑞元表示,為杜絕外界疑慮,待十月底進行評鑑檢討時,將恢復明訂人力標準,明年度就可適用。
薛瑞元指出,今年實施新制醫院評鑑,取消原有的人力標準,改為評估醫療過程如何運用人力、維持品質,但外界擔心,未來唯一針對醫療人力作規範的只有修改中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恐有不足,其實,此標準只是設立醫療院所的最低門檻,且草案中已將門檻大幅提高。
由於新制評鑑未獲外界信任,薛瑞元表示,明年將恢復明訂醫院各類醫療人員的基本人數,至於標準是否趨嚴,他說:「再議,不過至少與現在一樣!」
對於病友團體與醫改會指控,醫療院所因人力不足導致患者受害事件,薛瑞元以獸醫打針為例,他說這是密醫行為,只要檢舉就可處罰,這類違法不能歸咎於人力標準有問題。
薛瑞元坦言,殘障患者為醫療弱勢,需要更多人力去服務,若醫院人力繃緊,的確比較難照顧周全,但討論人力標準時,還是得從整體需求考量。此外,包括聽力、語言障礙師等專業人才,從業意願不高,未必醫院不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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