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8月 31, 2006

醫藥界回應》醫師:確需規範 藥商:調整腳步

【2006/08/29 民生報】

【記者張雅雯、林進修/報導】

衛生署公布「醫師及藥商間關係」守則,昨天在醫藥界引起討論,有人認為,大多數外商的內部規定都比這個守則還嚴,這項規範對他們影響不大,反倒是部分喜歡和醫師套交情的藥商,未來可能得調整腳步。

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協會(IRPMA)秘書長程馨表示,新藥品的推廣需要透過學術活動,向醫師說明相關資訊,為了不讓這種交流變質,影響醫師處方的獨立性,早在2003年,IRPMA就參考國際製藥協會作法,針對學術活動制訂「藥品行銷規範」,違規廠商將予處罰。

不過,程馨指出,這項規範的對象只限於IRPMA會員,主要是外商藥廠,事實上還有許多學名藥商不受約束;所以,她樂見衛生署也針對醫師訂出相關倫理規範。

百特醫療產品公司總經理鄭天行目前正在香港參加第十一屆國際腹膜透析學會會議,二千餘名來自全球各地的醫師中,不乏接受廠商資助者。他認為,如果資助僅限於醫師參加會議的旅費、食宿等費用,應屬合理範圍,如果擴及醫師眷屬就有待商榷。

鄭天行表示,一般外商在和醫師打交道時,大都訂有嚴格規範,以百特來說,贈送醫師的禮物價格不得超過新台幣2000元,宴客每桌不得超過100美元,至於超過50美元的支出,都得備妥發票往上報備,在這麼嚴格的規範下,不易出問題。

台大醫院內科教授、也是台大醫學系主任黃天祥表示,以前的確有些醫學會議安排鬆散,並且招待家屬同遊,但自從藥廠制定行銷規範後,「風氣就不太一樣了。」現在學術討論都有時數規範,未滿一定時數甚至不能夠要求住宿,另外,也規定家屬需要自費才能參加。

黃天祥認為,醫師的確需要透過廠商得到新藥資訊,這些交流活動最好由學會安排,一方面有審查機制、一方面讓更多人參與,可以避免私相授受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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