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04 民生報】
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張苙雲
【‧張苙雲‧】
醫院經營特性與銀行、學校一樣,在國家高度介入下,市場「只進不出」,沒有退場機制,因為其所呈現特質取得合法地位,此合法性使廠商得以持續生存,卻與經營好不好無絕對關係。民眾進入醫療系統不一定享有好的醫療品質,卻不會影響醫院的績效、獲利率,當我們第三階段談到以病人為中心的整合方式,是受民眾歡迎的發展趨勢,也期待此趨勢能落實在民眾就醫。
提到醫療品質,有兩項東西必須切開,一是基本要求(basic require-ment),這不叫品質,而是注意義務、最低要求,是醫療院所做為被政府背書的機講,應該做的事,可以視為醫療品質的60分,這與後面加上去的東西,相關但不相同。另一項談到隱私、病人滿意度、治療特別成效和經營。
現有評鑑的內容設計方向需要被調整,基本要求不會因為醫學中心需要這樣做,地區醫院就不需要,這是醫療品質絕不應被妥協的部分。
我舉個例子,在日本即使很小的美容院,價格與大的差不多,原因是,即使在一個家庭式的美容院,該做的清潔措施和大美容院一樣,這即是我提到不應妥協的部分。
依國內現況,民眾如果生病,能往大醫院去當然往大醫院擠;若醫療品質最低要求的部分,都能在基層醫療實現,加上醫療資訊夠透明,民眾就不會只往大醫院擠;只是衛生署不知何時才有勇氣評鑑全台一萬多家診所?
我認為民眾沒那麼迷信大醫院,只要訊息夠明確,告知哪家醫院哪些科特別好,某些科則沒做好,民眾自有選擇,但是,現在是打混仗,衛生署應用平常心讓民眾知道,不必將整個評鑑報告公布,可就民眾就醫提供較可信的官方訊息,對民眾來說相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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