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04 民生報】
萬芳醫院院長 邱文達
【邱文達】
我認為醫院評鑑分三階段,第一階段從民國77年起,當時醫院水準參差不齊,醫院評鑑偏重結構面、流程面,一級二級三級醫院各有多少醫師多少床,造成醫院大型化;第二階段自民國88年,醫策會成立起,評鑑重視流程、結果面,變成有11個次專科。過去制度造成醫院龐大,但未考慮到醫院整合與溝通,新制評鑑參考美、日做法,分成醫療、護理、管理三個專業,重視整個醫療團隊溝通,從規模發展為對品質的要求,從今年開始預評,明年正式上路,希望此發展是正確的。
醫院不是大就是好,舊制評鑑有此問題,將來新制傾向美式評鑑(如美國醫院協會評鑑,JCI的制度),每一級醫院都一樣,集中在病人周圍,以美式評鑑來看,規模愈小愈容易做到以病人為中心、以隱私為導向,新的評鑑應可與醫療品質連結。
萬芳醫院參加美國醫院協會 (JCI)評鑑,JCI與新制評鑑一樣,分成醫療、護理、管理三方面,強調以病人為中心。例如硬體面,病人頭上天花板髒不髒、有沒有滴水、防火牆有沒有洞、門必須要可以開,而不談高科技設備的問題;制度面有1033項標準必須符合。
再來是醫療團隊溝通,過去醫師高高在上,與護理人員溝通都不好,JCI不只看醫師紀錄,還看護理人員和藥師紀錄,如果彼此不一致,表示溝通不好,評鑑間接促成團隊合作。
此外,重視病人就醫流程,急診收上去的病患,若上面還不知道,表示每個時間點沒有配合得很好,有待改善。
JCI評鑑有兩個部分,一個是Clinical Privilege,例如有一個病患要放靜脈導管,護士能從網路上查詢這個人能不能做此項目,成立臨床醫師可執行項目調查委員會。另一個是評量醫護人員訓練夠不夠。以上這些是醫療行為的基本要求 (Basic Requirement),是評鑑的重要內容。第二部分是更深層的醫療品質,這也是評鑑制度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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