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0月 13, 2006

一審敗訴 關愛之家無處可去

【民生報/記者楊清雄/報導】
2006.10.12 03:57 am


「台灣關愛之家」在台北市文山區再興社區設置愛滋病關懷中心收容病患,引發居民恐慌,因而提起訴訟;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關愛之家必須遷離現址,屆時數十名愛滋病患可能被迫流落街頭。不過,關愛之家創辦人楊捷,在獲悉一審判決敗訴後,無奈地表示:「我們只能上訴,祈求法官給我們一個容身之地,我們無處可去、也沒有退場機制!」
前法務部長汪道淵的兒子汪其桐,去年六月將自己位於台北市興隆路再興社區一棟別墅無償借給關愛之家,引起其他住戶恐慌,社區管委會向法院控告關愛之家及汪其桐,提出遷出房屋之訴。

據了解,管委會去年曾召開所有權人會議,以社區規約規定住戶不得收容傳染病患為由,要求關愛之家三個月內遷離;但關愛之家認為決議違反憲法第十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拒絕遷出。

法院審理後認為,再興社區與所有權人會議並未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況且憲法是規定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法律關係,並非規範私人間的法律關係。傳染病患居住在密集住宅區將對居民的衛生健康與心理造成嚴重威脅,所以判決社區管委會勝訴,關愛之家應該於三個月內搬離。

楊捷表示,關愛之家20年來收容無處可去的感染者,目前收容人數又比去年增加三分之一,面對每月開銷將近百萬,關愛之家只能勉強維持運作,為此,楊捷的憂鬱症還一度發作,這幾天知道判決即將出爐,更讓她連續好幾晚都睡不好。

關愛之家收容的愛滋患者,有的與一般人一樣可以正常生活,有的已嚴重發病而癱瘓;楊捷說,專門的安養單位總以「法定傳染病就不收」的藉口將愛滋患者拒於門外,關愛之家只好來者不拒,盡力照顧這些患者。

財務窘迫,現在,又面臨「房事」訴訟敗訴,楊捷說,這直如雪上加霜,「但是我們無處可去,只能上訴到底。」楊捷苦笑地說,關愛之家沒有退場機制。

【2006/10/12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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