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0月 17, 2006

荒唐衛局 拒收證物化驗 童吃外送番茄麵上吐下瀉 疑食物中毒

2006.10.15蘋果日報要聞

【劉文淵、楊雅靜、沈能元╱台北報導】台北縣一名母親月前點購海鮮番茄麵外送到家中,其兩歲兒子吃了卻上吐下瀉,送醫急救疑似食物中毒,母親主動提供吃剩的麵給衛生局檢驗,沒想到稽查員卻以「外送食物不須送驗」的荒唐理由拒收,事後還修改稽查紀錄;消保官何瑞富表示,他無法理解稽查員的說辭,將深入了解有無瑕疵。

經衛生局檢驗,已排除必勝客安康店食物遭到污染。

稽查紀錄多處塗改

對於北縣衛生局拒收「外送食物」的檢體,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表示,若接獲食物中毒通報,「即使是外送食物,若現場還剩有殘餘食物,也一定會進行採檢、取回。」北縣法制室主任陳坤榮也指出,衛生局有檢驗權責,「若有人吃了外送食物中毒喪命,難道就不用驗屍嗎?」

上月25日,住新店的戴姓母親向「必勝客」點了海鮮番茄麵外送到家中,兩歲兒子吃後上吐下瀉,她打電話向餐廳反映,業者協助送往慈濟醫院新店分院,經檢驗嘔吐物疑似食物中毒,院方立刻通報台北縣衛生局,並建議將吃剩的麵食放進冰箱封存。

衛生局與戴母電話連繫後,派出兩名稽查員前往餐廳調查,列出廚房有菸蒂亂丟等9項缺失,戴母稍後帶著吃剩的麵食趕到現場,不料稽查人卻拒絕收下,還向戴母表示:「外送食物不須送驗。」僅帶回廚房採樣的自來水等檢體,化驗結果並未遭受污染。

戴母氣得向《蘋果》投訴,衛生局不收下最關鍵的證物,她才會求償無門,兒子至今仍經常腹瀉。縣議員金中玉上周調閱稽查紀錄時,更發現衛生局的稽查工作日誌有多處塗改,原本「應採集食餘檢體」的文字,被改成「不須採集成品檢體」。

必勝客:無其他異樣

衛生局副局長黃文魁表示,外送發生食物中毒爭議,有可能是民眾收到食物後,因盛裝或保存不良造成,所以不能送驗吃剩的食物。至於賣出海鮮番茄麵的必勝客行銷總監吳玉屏指出,事後曾對同時段顧客電話訪問,並未發現任何身體不適,衛生局檢驗報告已還必勝客清白。

食物中毒處理原則
勿止瀉催吐:不刻意止瀉,讓毒素隨排泄物自然排出;也別刻意催吐,否則可能使嘔吐物嗆到呼吸道。
不自行服藥:迅速送醫查出病源,不要自行服用成藥。
保留污染源:保留可疑食物及嘔吐物,交由醫事人員化驗。
補充電解質:嘔吐、腹瀉流失水分與電解質,須多喝運動飲料避免脫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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