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0月 23, 2006

禁藥問題擴大 大閘蟹禁止攜帶入境

【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2006.10.19 04:14 am



衛生署驗出大陸大閘蟹含禁藥,昨緊急宣布禁止攜帶入境;陳姓夫婦昨天從大陸帶八點八公斤陽澄湖大閘蟹回台,沒想到在機場被查扣。
記者周文郁/攝影
大陸進口大閘蟹含禁藥問題持續擴大,衛生署昨天緊急宣布,即日起入境旅客不能再攜帶大閘蟹進口。

過去旅客原可自行攜帶十公斤以下大閘蟹入關,日前才改為六公斤,現在又再全面禁止。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蕭東銘表示,衛生署會儘速邀集相關部會討論,未來民眾自行攜帶入境的其他水產品也要從嚴管理,將從現行的十公斤下修為六公斤。

蕭東銘指出,相關部會已獲初步共識,擬針對旅客攜帶入境的水產品進行「相對禁止措施」;也就是旅客想從國外攜帶水產品回國,須檢附符合我國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的證明文件,否則要通過檢驗才放行,檢驗費自付。但因部會間還要協調,這項措施明年才會實施。

繼前晚緊急公布一批大陸進口大閘蟹含有可能致癌的禁藥硝基?喃代謝物殘留,衛生署昨天再公布六批不合格名單,包括五批大閘蟹,以及一批其他活蟹,全都從大陸進口,累計七批問題活蟹總重量達三千兩百七十六公斤。以每隻活蟹五兩重換算,約有一萬六千多隻問題蟹進入台灣市場,且應已被消費者吃下肚。

值得注意的是,最早一批被驗出有禁藥殘留的大閘蟹,進口台灣時間早在九月六日,最近一批則為九月廿三日,距今短則三周半,最長接近一個半月。

衛生署指出,地方衛生單位昨天追查大閘蟹、活蟹流向,台北市部分,昆山陽澄湖水產公司進口六百廿九公斤大閘蟹,除四十公斤左右死亡外,四百四十八公斤早已賣出,約一百四十公斤在試吃會吃掉;伯室公司的兩百五十六公斤大閘蟹,業者稱領貨時即大量死亡,已交機場工作人員銷毀;雄獅公司稱,要等電腦修復後才能提供資料,桃園縣部分則尚在調查中。

蕭東銘說,衛生署已請航空公司協助,在旅客到機場劃位時,就告知不能帶回大閘蟹。至於因不及告知,被擋在海關無法攜帶入境的大閘蟹,則會請疾病管制局銷毀,但不會賠償或補償民眾損失。

至於業者部分,衛生署說,即日起起運的大閘蟹都要檢附檢驗報告,證明符合我國食品衛生標準才能報驗,一旦抽驗不合格,就會禁止該生產地業者產品申請進口。蕭東銘說,明年一月一日起的要求會更嚴格,所檢附報告必須是國際認證實驗室所核發的證明文件。

【記者周文郁/桃園機場報導】桃園機場海關人員表示,昨日下午已接獲衛生署行政命令通知,即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手提的大閘蟹入境,海關查扣或銷毀。

桃園機場關稅人員昨天接到行政命令時已是下午三時十六分,所以之前入境旅客仍然可以攜帶大閘蟹入境。一對陳姓夫婦由香港搭機返國時,遭海關人員查扣大閘蟹,在現場不高興地指責政府朝令夕改,早上出國時可以攜帶,等到下午回國時又說不行,大嘆高價購買的四箱正宗陽澄湖蟹泡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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