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0月 13, 2006

救命藥要萬金 該求好死?還是賴活?

【民生報/編譯錢基蓮/譯自美聯社特稿】
2006.10.11 03:52 am



罹患大腸癌的美國婦女若貝卡,除了服用昂貴的新藥Erbitux(爾必得舒)治病外,還補充琳琅滿目的營養品。
(美聯社)
罹患肺癌末期病人霍布絲嘗試一種生物科技新藥,沒想到這支保險不給付的新藥價格驚人,一個療程要1萬8000美元以上。生性節儉的霍布絲雖然眷戀生命,但覺得為多活數月付出如此高昂的代價划不來,所以決定捨棄用藥。
和她一樣面對這種兩難抉擇的患者愈來愈多,因為新一代抗癌藥物和心臟植入裝置雖可延長末期患者的生命,但要價不菲。多幾個月(運氣好的人可活到一年以上)的生命,是否寶貴到讓人心甘情願付出這樣的代價?對瀕死患者的關懷有助研發出令人鼓舞的新藥,然而這些藥的天價也使該不該用它們來治療末期患者成為一個公共衛生的爭議。

過去十年來,拜大批高價位的新藥和新裝置之賜,有些患者首次有機會戰勝過去所謂「不治之症」,其中包括鎖定癌症和協助心臟泵動血液的植入式裝置。有些療法確實有奇效,例如治療白血病的新藥Gleevec(基利克),或植入式去纖維顫動器。問題在於,多數療法只能讓一般患者多活幾個月,能延長數年生命的患者少之又少。

美國公眾與媒體研究中心做的一項意見調查顯示,1990年代有五分之一不治之症的患者不惜一切代價救自己的性命,現在這個比例已增加到三分之一以上。

62歲的羅傑斯說:「好死不如賴活,所以我願意多花點錢。」羅傑斯六月植入第二枚左心室輔助器。他的第一枚裝置在植入體內15個月後已不堪使用。

這類新裝置的成本是舊療法的數倍。植入一枚心臟輔助器再加上住院的費用,動輒在20萬美元以上。治療癌症的「活命法寶」藥品,一年要價超過5萬美元,但保險一般至少會支付三分之二。

75歲的葛拉漢聽到他去年植入的心臟幫浦一枚要25萬美元時說:「我最好活久一點,才值回票價。」幸好,他的心臟幫浦是由保險公司埋單。

雇主和保險公司從保險費、扣除條款、自負額,甚至直接排除的方式控制成本。波士頓貝絲以色列女執事醫學中心心臟科醫師麥瑟說,美國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會對救命的成本進行精算。他說:「他們擔心被大家說有『配額』或『不給付治療費』問題,而控制成本但又不用說『不付』的方法之一,就是降低對昂貴藥品的津貼。」

美國前衛生部長卡立法諾說:「有錢人要什麼醫療都可以。如果你不是有錢人,就只有等配給了。」

許多人施壓要求保險公司、醫院、決策者實施有系統的控制,用醫療指南剔除老年人、病重者、及其他不適當的患者使用最昂貴的藥品資格。Medicare決定給付藥品部門主管史特勞比認為,預算有限時,設定優先順序有助成本效益的控制。

其中一個方法便是,計算某項療法每年拯救性命的成本,再以患者受罪程度和副作用調整。許多衛生經濟學家認為,成本在5~10萬美元之間是合理的上限。

心臟幫浦最早是當做等候移植心臟期間的代用品,但2003年核准為常規性植入裝置,每年救命的成本在50萬到140萬美元之間,高昂的成本令其價值受到質疑。

大腸癌新藥Avastin(癌思停)是另一個例子,此藥一個月的藥費在美國約是4400美元。療效如何?研究已證明平均可延長五個月生命。

有的醫師擔心,太多患者花錢後也只是延長受罪的時間,最後依然走上死亡一途。賓州大學心臟外科醫師艾克說,醫師應避免用高科技和昂貴的科技讓患者勉強維持生命。

【2006/10/11 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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