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7月 21, 2006

職業癌症 研議納入職業病種類

【2006/07/19 民生報】

【記者楊心怡/報導】

根據台大醫院環境與職業醫學科教授,同樣也是勞委會職業疾病判定委員會委員郭育良透露,幾周前勞保局曾開會討論修訂職業病種類表,數位委員曾提出要將職業癌症如血癌納入其中,雖然還在審查階段,但他預期未來若能增列,將是一大進步。

郭育良表示,他曾為一名病患開過血癌的職業傷病診斷書,該名病患的職業是修理X光儀器的維修人員,因長期且高量暴露在X光下而罹患白血症,目前還在接受化療。他無奈地表示,雖然之後該名病患獲得補償,但僅有80萬元。因此他熱切希望職業病種類表能把癌症加入,使得因職業因素而罹癌的勞工可以獲得保護。

職業病的判定過程極為專業。簡單來說,職業病是因職業的原因所導致的疾病,但醫師在開立職業病診斷書時,除需考慮疾病證據的確定性達95%,如證明血癌即需抽到骨髓,較不易證明的其實是工作相關性,確定性需達50%,這部份需顧及時序性上的關聯,流行病學的文獻報告支持,還要在工作過程中有充分暴露才能確定。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職業醫學科主任楊慎絢也提到,很多職業病並非馬上表現出來,像目前比例佔最多的肌肉骨骼型職業病,它的早期徵狀是下背痛,但需10年才會變成坐骨神經痛,即使從X光和肌電圖診斷確定是坐骨神經痛,也不能保證是否是因工作引起,或只是年紀大了,甚至只是姿勢不良所導致。

但是,郭育良指出,所有種類中最難鑑定的應屬急性循環系統疾病,如腦溢血、腦栓塞、高血壓性腦病變、心肌梗塞及心臟衰竭等,畢竟現在65歲以前就發生高血壓性疾病或心臟疾病症狀的人不在少數,有時候並未完全與工作相關,卻在工作場所發作,很多人便認定這是職業相關。郭育良說,不可否認工作壓力的確是造成突發的最主要因素,但仍不能忽略其中存在很多非工作相關危險因子。它們雖已名列職業病種類,但在判定上會增加難度。郭育良指出,去年有230個案例申請急性循環系統疾病為職業相關,遭勞保局駁回後向法院申訴,但僅一個案例成功。

目前,決定能否名列職業病種類的標準多為學理支持,及國際上的文獻證據。但已羅列美國職業病種類中的憂鬱症與創傷後症候群,卻不在我國的種類表中。郭育良指出,目前台灣的職業病種類多半與外傷有關,精神方面疾病未被認可。但他也表示,許多病患因職業傷害而患有憂鬱症或創傷後症候群,卻無法以職業傷病的給付來諮商、治療。行政院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所長石東生亦提及,憂鬱症已成為國際間21世紀主要職業傷害的議題之一,因此郭育良認為,因職業傷害而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勞工定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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