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7月 21, 2006

高診次病患 將限就醫場所

【2006/07/18 聯合晚報】

【記者韋麗文/台北報導】

四處趴趴走的高診次病患,未來將被限制就醫場所!健保局已研擬醫療辦法,對於頻繁、異常就醫,且輔導無效的病患,經過專業判斷,將在健保IC卡上註記,只能在指定的醫療院所就醫。這項辦法已報行政院核定,可望今年底實施。

至於異常就醫定義為何?醫管處經理沈茂庭指出,目前只有擬定限制就醫場所原則,至於就醫多少次才屬於異常,必須等到醫療法通過之後,才會制定施行細則。他估計,一個月就醫超過20次,可能就會被視為異常。

健保局分析,異常、頻繁就醫者,主要是癌症疼痛、慮病症等病患,過去健保局多以輔導、勸說為主,但是對於勸導不聽的病患,依舊莫可奈何。

健保局醫管處專門委員黃肇明說,衛生署已經研擬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未來保險對象有重複就醫或其他浪費醫療資源情況時,健保局將指定該病患,到特定的醫療院所接受治療,否則不予給付。

由於事涉病患的就醫權利,黃肇明說,何者屬於異常、頻繁就醫,要由專業認定。以癌症疼痛病患為例,確實因為疼痛而需要頻繁就醫者,並不會遭到限制就醫場所,但是止痛藥成癮的病患,則可能需要專業介入,管理就醫習慣。

黃肇明說,被認定為重複就醫、浪費醫療資源情況時,病患的健保IC卡將被註記,當就醫使用健保卡,電腦螢幕就會跳出警告,顯示該病患被限制就醫。醫療院所即使提供醫療服務,也無法得到給付。

至於限定的就醫場所,也將參酌病患意見,將以病患居住地附近署立醫院為首選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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